各区、县政府和市政府各委、办、局(总公司)也要结合实际,成立本地区、本系统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区、本系统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以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为依据,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新北京、新奥运”的战略构想,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坚持全面普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组织全市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开展一次火灾隐患全面普查,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明确和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责任,推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切实改善全市消防安全环境,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的发生,为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奥运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良的消防安全环境。
三、职责分工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整体防控的要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由各区县、地区政府和市政府公安、安全监管、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交通、农业、文化、卫生、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组织实施。
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的组织和协调,市公安局具体负责对各区县、各地区、各部门普查整治和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进行督导。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乡镇居民区和城市社区火灾隐患的普查整治工作。
无主管部门单位和涉及城乡消防规划的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由当地政府负责;公安消防部门重点加强对各行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的督导、核查和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的普查整治工作。公安派出所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内各行业所属单位火灾隐患普查整治的督导和核查工作。各地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负责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逐一登记录入,建立火灾隐患数据库,进行综合分析和动态追踪并及时上报,实现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基础工作信息化。
四、范围和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