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2006至2007年度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京安字〔2006〕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根据《
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制定了《北京市2006至2007年度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北京市2006至2007年度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七日
附件:
北京市2006至2007年度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06〕15号),进一步摸清全市火灾隐患存量底数,分类制定整治工作对策,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更加有效预防全市火灾事故发生,降低火灾危害,切实保障公共安全,为2008年奥运会和构建和谐社会创造优良消防安全环境,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
印发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06]4号)要求,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北京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从2006年10月份至2007年4月份,在全市范围内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
一、组织领导
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北京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暨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由副市长吉林、陆昊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李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周毓秋、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春锋、市公安局副局长丁世伟、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赵子新任副组长,市公安、安全监管、监察、建设、工商、质检、教育、民政、铁路、交通、农业、文化、卫生、民航、广电、体育、旅游、文物、人防等部门主管领导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局长赵子新任办公室主任,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春锋、市公安局消防局副局长骆原、副政委范德明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全市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和冬春季防火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落实。各有关部门选定联络员参加办公室例会,协调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