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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州市四城区土地使用权出让和划拨规费标准的通知

  福马路两侧:福马路与晋安河交叉口至福马路与长乐路交叉口东侧50米;
  国货路两侧:国货路与六一路交叉口至国货路与长乐路交叉口东侧50米;
  交通路两侧:交通路与白马路交叉口至交通路与八一七路交叉口;
  工业路两侧:工业路与白马路交叉口至工业路与八一七路交叉口;
  杨桥西路两侧:洪山桥头至金牛山公园路段;
  江滨大道两侧:金牛山公园至解放大桥(台江大桥)路段;
  观井路、观海路、临江路两侧;
  六一南路两侧:闽江大桥头至六一南路与上山路交叉口
  南台大道两侧:南台大道与六一南路交叉口至南台大道与上山路交叉口;
  上三路北侧:上三路与南台大道交叉口至上三路与六一南路交叉口;
  B.二级二类:
  二级居住用地界限中除二级一类商服用地之外的土地。
  分为二类
  3.三级商服用地
  A.三级一类:指三级居住用地界限中
  福飞路两侧:福飞路与东浦路交叉口至福飞南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北侧200米;
  五四北路两侧:五四北路与东浦路交叉口至五四北路与北二环路交叉口以北200米;
  工业路两侧:工业路与杨桥路交叉口至工业路与西二环路西侧200米;
  杨桥路两侧:金牛山公园至杨桥路与西二环路交叉口西侧200米路段;
  聚龙路两侧:洪山桥头至尤溪洲大桥路段;
  上三路两侧(除上三路与南台大道交叉口至上三路与六一南路交叉口路段);
  上藤路、下藤路两侧;
  北二环路至连江路两侧:北二环路与洋下河交叉口东侧往南沿连江北路至闽江边;
  塔头路两侧:塔头路与长乐路交叉口东侧50米至塔头路与连江路交叉口;
  鳌峰路两侧;
  福新中路两侧:福新中路与长乐路交叉口东侧50米至福新中路与连江路交叉口;
  福马路两侧:福马路与长乐路交叉口东侧50米至福兴大道;
  国货东路两侧:国货东路与长乐路交叉口东侧50米至国货东路与连江路交叉口;
  B.三级二类
  三级居住用地中除三级一类商服用地之外的其他商服用地。
  4.四级商服用地
  分为二类,处于三级商服用地以外,
  A.四级一类:
  金山大道两侧;从金山大道与建新大道交叉口至乌龙江边;
  南二环路两侧;
  B.四级二类;
  四级居住用地界限中除四级一类商服用地之外的其他土地
  5.五级商服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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