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的通知
(榕政综〔2006〕2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公司):
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4]23号)和《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决定的通知》(闽政[2005]21号)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市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的深入开展,经研究,决定成立福州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现将成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杨爱金(市政府副市长)
副主任:张庆建(市政府副秘书长)
林厚新(市贸发局局长)
委 员:吕 英(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程良琛(市监察局副局长)
吴兴发(市食品药品药监督管理监局局长)曾志清(市贸发局副局长)
陈寿冰(市财政局副局长)
郭 洪(市爱卫办主任)林 岑(市发改委副主任)
陈碧玉(市经委副主任)
程良琛(市监察局副局长)
曾志清(市贸发局副局长)
林 岑(市发改委副主任)吴兴发(市药监局局长)
林 祥(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蜀榕(市建设局副局长)
聂德毅(市农业局副局长)
王强文(市工商局副局长)
薛金发(市卫生局副局长)
林治良(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选华(市交通局副局长)
陈信平(市林业局副局长)
黄文希(市水利局副局长)
郑家夏(市教育局副局长)
张玉川(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苏可练(市海洋与渔业局党委委员)
周金如(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
张玉明(市粮食局副局长)
陈宝乐(市供销社副主任)
赵炳荣(市环保局副局长)
谭国栋(市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郭 洪(市爱卫办主任 )
赵彦邦(市政府法制办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