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对部分市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督查情况的通报
(建安函〔2006〕644号)
各市建委:
根据省安委会关于“十一”黄金周安全生产督查工作的部署,以及建设部《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督查工作的通知》(建办质〔2006〕599号)、省厅《关于2006年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和部署,省厅组织三个安全生产督查组分别对合肥、池州、铜陵、淮南、阜阳等五市的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了督查。现将督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督查基本情况
通过督查,我们认为被查五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和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上高度重视,普遍加大了对建筑施工企业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督管理力度,实施了普查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督促施工现场整改和责令企业全面整改相结合,同时把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的好坏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条件审查进行了有机的结合,加大了行政处罚力度。
各市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目标明确,责任分解到位;专项治理工作年度有计划、有布置、有措施,日常工作不放松,取得一定成效。合肥、淮南等市建委组织召开了专项治理现场观摩会,阜阳市建委组织等级以上建筑施工企业的分管经理、安全科长和部分项目经理到外地参观学习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合肥市为督促和指导施工企业把建筑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引向深入,在印发预防高处坠落彩色小手册后又组织编印了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文件汇编向企业发放,得到企业好评。阜阳市今年开始全面淘汰毛竹脚手架,并开展了接料平台搭设和使用专项整治。
省厅督查组随机抽查了合肥等五市的11个施工现场,其中合格工程8个,合格率72%(其中:优良工程4个,优良率为36.4%);不合格工程3个,占28%。施工现场总体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安全防护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有的市安全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立和人员的配备与当前安全生产工作和形势发展的要求难以适应。安全监督人手不足,工作覆盖面和工作开展深度不够,施工现场还存在不少安全监管漏洞。
2、有的市开发区、外资单位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监督执法力度不够,要求整改的多,实施行政处罚的少。
3、中国凯盛国际工程有限公司总包、上海宝冶建设有限公司承建的池州禄思维烧结联合车间1区工程,项目安全管理严重不到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培训教育、安全检查等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隐患多,问题突出。浙江兴耀建设集团公司承建的铜陵大市场一期工程,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隐患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