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7、取得价格评估机构乙级资质2年以上。
8、需提供五个以上典型评估案例。
(四)新设立的价格评估机构的资质等级按照丙级认定,并设1年的暂定期。
三、申报材料
(一)初次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表)》(可在www.scpi.gov.cn和www.sczw.gov.cn下载,也可在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政务中心价格主管部门窗口领取);
2、《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书》,申请书的内容应包括:
①基本情况:(单位成立背景、历史沿革、专业技术人员的构成、机构设置情况、主要业务介绍等);
②申请的资质等级、专业及服务范围;
③单位行政和业务技术主要负责人简表;
④法定代表人简介;
⑤技术负责人简介;
⑥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名单;
⑦聘请专家名单等。
3、工商注册企业法人资格证书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企业组织章程;
5、必要的管理制度:包括企业财务制度、项目审核制度、员工培训制度、专家聘任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
6、人员情况证明:
(1)工作人员与企业劳动关系证明;
(2)从业人员职称证明,执业资格证明;
7、办公场所证明
(1)自有房产需提供房屋产权证;
(2)非自有房产需提供租赁合同;
(3)无偿提供办公场所的需提供协议。
8、申报甲、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需随机抽查5个以典型评估案件;
9、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1)申请甲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需提供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2)申请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的需提供丙级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
(二)继续认定应提交下列材料:
1、填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认定申请)》(可在www.scpi.gov.cn和www.sczw.gov.cn下载,也可在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政务中心价格主管部门窗口领取)。
2、《价格评估机构资质证书》原件正、副本。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要求经过本年度年检的最新证书)。
4、现有从业人员名册。新增人员执业资格证书、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及劳动合同证明材料。
5、近三年的业务工作报告和五个以上价格评估典型实例材料。
四、办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