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意见
(淄博市卫生局 淄卫字[2006]245号)
各区县卫生局、高新区卫生处、大企业卫生处、市属医疗卫生单位、市管医院、局机关各科室:
为继续稳步推进全市卫生系统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根据省卫生厅部署和我市卫生系统治贿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对整改提高阶段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努力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和改善医患关系、规范服务行为为重点,从各区县、各单位实际出发,进一步梳理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分析其发生的规律、特点、表现形式和产生背景,认清不正当交易行为的严重危害,将个人整改与单位整改相结合,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建立健全防控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扎实开展整改提高阶段工作。
二、主要任务:
㈠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各级各单位要把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
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密切联系《决定》对医药卫生领域的要求和实际,进一步提高对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做好落实工作。通过抓好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解决卫生行业存在的人民群众不满意、不放心问题,努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营造和谐卫生环境,以良好的精神状态,求真务实的作风,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进一步成效。
㈡继续深化自查自纠。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是一项长期任务,要在原有工作基础上,继续搞好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查纠不彻底,应该向组织说清的问题而没有主动说清的,应该上缴的不当收益而没有主动全部上缴的,要继续有针对性地做好教育说服工作,直至该说清问题的全部说清,该上缴的财物全部上缴。各区县、各单位一定要在认真分析研究、总结检查前一阶段自查自纠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找准存在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继续深化自查自纠工作。
㈢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要根据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剖析思想根源,认清其对卫生事业、从事工作和个人发展的危害性,明确今后努力方向,制定出单位政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并作出自觉防范和抵制商业贿赂的书面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