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的通知
(兰政发[2006]7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现将《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七日
兰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城乡建设、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是加强宏观调控、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基础性作用的重要前提,是实行土地用途管制、落实最严格土地管理制度的基本手段。科学修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配置土地资源,保证城市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意义重大。按照国家和省上的总体部署和要求,提出如下规划修编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本次规划修编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大力推进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对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规划修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
(一)科学合理、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国家产业发展政策和兰州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实事求是、科学地测算耕地保有量,确保基本农田保护面积,重点保障交通、水利、能源、环保、文化教育等基础设施和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二)集约用地、环境优先的原则。大力推进农村居住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工业园区集中,实现城市功能的合理布局、建设用地指标的合理分配和城市生态环境的逐步改善。
(三)体现特色原则。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中,最大限度地体现兰州市社会经济和土地资源特征,提出全市协调发展的土地利用战略目标、方向、重点、政策和措施。
(四)注重创新原则。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专题研究、规划方案编制、规划成果应用和规划管理等方面,充分借鉴其他省会城市编制经验,积极采用先进的工作方法和技术手段,注重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科技创新、方法创新和管理创新研究,在技术上有突破,不断提高规划编制和管理水平。
(五)协调衔接原则。做好四个方面的协调衔接工作,一是与市有关部门和各县区政府的协调衔接工作;二是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规划、城镇规划、城市规划、交通规划、水利规划、林业规划和各类保护区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三是与省、市、县(区)、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协调衔接工作;四是与各项课题的协调衔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