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销售房改房营业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个人销售房改房营业税政策问题的批复
(浙地税函〔2006〕322号)


杭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要求明确个人销售房改房营业税政策问题的请示》(杭地一〔2006〕1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现行规定,目前个人销售住房(包括房改房、经济适用房、拆迁安置房等)营业税政策均适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住房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74号)。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