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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普通发票的公告(发布日期:2012年3月28日,实施日期:2012年4月1日)废止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增加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的通知
(沪地税征[2006]1号 2006年01月28日)


各区县税务局,市财税三、七分局,市财税票据管理中心:
  根据部分幼托单位的要求,经研究,决定在本市增加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票样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代码231000650451。
  二、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使用干式复写纸印制,第一联发票联(背涂绿色纸,棕色油墨印框,加印防伪标记);第二联发票联(背涂绿色纸,棕色油墨印框,加印防伪标记);第三联记账联(背涂蓝色纸,红色油墨印框);第四联存根联(配套打字纸,黑色油墨印框)。
  三、电脑版《上海市幼托教育统一发票》规格150mm×177mm(7英寸),包装为100份/包,500份/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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