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攸县第二人民医院核医学甲亢治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批复
(湘卫函[2006]163号)
攸县第二人民医院:
你院提交的《关于甲亢治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申请》及《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收悉。我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
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
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组织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评审组对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攸县第二人民医院甲亢专科工作场所检测报告》(报告编号:FJC-2006-107)进行了检查,同意你院核医学甲亢治疗建设项目竣工验收。你院要进一步健全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加强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将放射防护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