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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的批复
(湘卫函[2006]162号)


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

  你院提交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收悉。我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卫生防护管理办法》、《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及《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规范》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和有关文件,组织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评审组对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湖南师范大学附属湘东医院放疗中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号:FXP-2006-007)进行了审核,我厅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你院要进一步健全放射防护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放射防护监测档案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档案,完善电离辐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对可能发生的潜在照射情况要采取预防和应急措施。大中修后的设备在使用前,要对设备性能、安全防护性能及临床剂量学参数进行全面测试,要对工作人员加强微波和激光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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