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础性研究。依靠科技进步、科技创新,引进人才和智力,积极开展跨国界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利用新疆地震多发的地缘条件,在防震减灾基础研究和地震中短期预报中有所推进和突破。
--提高全民防震减灾综合素质。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和法规教育纳入中小学教程和“五五”普法,防震减灾知识普及率达到40%。发展1万人的志愿者队伍。充分发挥社区、街道办事处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全面提高公众的防震减灾意识。
--加强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地震救援、应急预案和社会动员机制,落实措施,定期演练。大中城市和重要工矿企业要规划建设一定规模的应急避险场所和紧急疏散通道。救灾物资储备覆盖全区70%以上地区,震后24小时内灾区得到基本生活救助。
3.到2015年的发展目标
到2015年,全区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烈度Ⅵ度以上的城市、县城(镇)和农牧区全部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重大工程、重要基础设施、易产生次生灾害的设施和城市生命线工程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与5年前相比有显著提高。
4.到2020年的发展目标
到2020年,全区所有城市、城镇和农牧区全部具备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中乌昌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城市防震减灾综合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遭遇6级左右地震时,震前有一定程度的预报(预警),人口稠密地区人员伤亡率控制在十万分之一,房屋倒塌不超过5%,不会造成严重破坏并引发大规模次生灾害,生命线工程不会严重破坏而导致功能失效。
(三)发展战略
1.把重点监视防御区城市地震安全作为重中之重
我区大部分城市处于地震烈度Ⅶ度以上的高危险区,尤其是乌鲁木齐以及地、州、市中心城市大多位于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一旦发生破坏性地震,将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巨大经济损失,并可能引发严重次生灾害。各级人民政府要制定城市防震减灾规划并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中,不断提高城市综合防御地震灾害的能力;加大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力度,重大建设工程必须按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加强城市地震应急与救援体系、救灾与恢复能力的建设;地震部门要加强城市地震监测,改造城市范围内地震监测台站,开展深井综合观测,消弱城市发展对地震观测的影响,努力实现有减灾实效的地震预报。
2.依法加强城乡防震减灾社会管理
明确和强化各级政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通过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做好公共设施的抗震设防、居住环境的地震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震后恢复重建等工作。防震减灾社会管理要向农村扩展,逐步加强村镇建设的抗震设防管理与服务。
3.加强公共服务能力建设,提供适用的公共产品
在提升防震减灾基础设施水平的基础上,推进防震减灾三大工作体系的协调发展。构建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与我区社会发展和公众需求水平相适应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体系。通过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实施,为社会、企业和公众提供充足适用的防震减灾公共服务和产品。
4.加强科技创新,为防震减灾提供基础支持
根据新疆特殊的强震活动背景,以地震观测技术和地震科学基础研究新技术、新成果为依托,推进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紧急救援领域的科学技术进步和推广应用。结合新疆监测区域大、地形复杂的特点,大力发展和应用空间对地观测。通过推进新疆数字地震观测网络和天山地震预报试验场的建设,逐步发展数值预报,显著提高地震预报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实现经验性预测到物理预测的过渡。通过地震区划技术攻关和区划图编制、参与重大工程和新型复杂结构抗震标准研究及生命线系统应急处置等关键技术研究,提升我区地震灾害预防的科技支撑。通过地震灾害现场信息系统、灾害动态监测和共享技术平台的建设以及地震现场救援技术开发,提高我区的地震灾害紧急救援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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