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以人为本,把不断满足各族人民的需求和社会发展作为防震减灾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归宿。把营造有利于社会经济快速稳定可持续发展的良好环境作为工作的根本任务。
--防震减灾事业是面向全社会,造福百姓的公共服务系统工程,是全社会的共同任务。各级政府要给予高度的关注和支持,将防震减灾工作纳入到国民经济发展规划中去,理顺投资渠道,完善社会防御机制,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共享成果。
--各级政府必须全面部署和履行防震减灾工作。地震、建设、民政、国土、经贸、水利、电力、交通、能源、化工等行业要按照国家、自治区防震减灾工作的要求进行统筹部署,并列入行业规划,发挥部门的功能和作用,履行职责,强化三大工作体系建设,按照国家有重点的全面防御的战略,采取有效的措施,实行预测、预防、救助全方位综合管理。
--积极推进科技发展和创新。以自然科学技术为支撑是推动防震减灾事业全面发展的关键,要制定各项优惠政策,引进和留住人才,优化人才资源,人才强业,要加强基础理论研究,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合作和交流,进行地震灾害、机理、规律和监测预报、减灾救灾技术研究开发。
(二)规划目标
1.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区基本具备综合防御6级左右、相当于各地区地震基本烈度的地震的能力,乌昌地区及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中心城市防震减灾能力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各类生命线工程和重要工程、各类工业与民用建筑及公共设施,符合抗震设防要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新建农村民居全部采取抗震措施,城乡地震综合防御能力全面提升;地震应急救援体系、救灾物资储备体系、预警机制、救灾保障与联动机制完善,震后24小时内灾民得到初步生活和医疗救助;首府城市和重点监视防御区中心城市有避难场所;重大基础设施和生命线工程具备地震紧急处置设施;建成地表观测、空间观测和地下观测相结合的立体观测系统,形成对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和强震多发区有效的监测能力,地震短临和临震预报有所突破。
2.“十一五”发展目标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城市和农牧区率先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其中乌昌地区、天山北坡经济带、南疆石油天然气化工产业带,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城市和农牧区以及重大工程、重要设施、生命线工程全部达到;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其它城镇达到70%、农牧区达到80%;全区其它地震烈度在Ⅵ度以上的城市、城镇60%达到综合抗御6级左右地震的能力。
--整体提高全区地震监测能力。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消除监测盲区。重点监视防御区监测能力提高到1.5-2.0级,周边地区提高到2.5-3.0级,前兆台网观测密度达到2-3台项/万平方公里;在强震多发地区建立地震预报试验场,开展多学科、大密度、实时分析的预报探索;发展空间对地观测、城市深井综合观测和流动跟踪观测。
--水库、油(气)田、重大工程、生命线工程、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建筑群,都要按有关规定建设专用地震台网和强震动监测设施。
--制定规范的地震信息发布、危险区预警判定等办法,及时向社会发布震情、灾情、应急避险、抗震救灾、震后趋势判定等信息。
--显著提高城乡防御地震灾害能力。城市一般建筑要全部达到区划图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重大工程和重要基础设施要全部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抗震设防。地震烈度Ⅵ度及以上的农牧区新建房屋全部采取抗震措施。继续推进城镇抗震安居工程。推进地震预测群防工作和基层乡(镇)“三网一员”体系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支持下的巨灾保险制度和风险分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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