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2010年)的通知


  主要措施:

  1新闻、出版和教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支持和动员新闻媒体通过不同形式,报道和反映残疾人生活情况,宣传残疾人事业;在中、小学思想道德课程中增加人道主义、自强与助残教育等内容,营造关爱他人,扶助弱者的良好社会环境。

  2县级以上广播电台要开设残疾人专题节目,市级以上电视台要积极开办手语节目,积极推进省内影视作品加配字幕工作。

  3广泛动员公共媒体宣传残疾人事业的成就和优秀残疾人、残疾人工作者的先进事迹,宣传社会各界扶残助残取得的成效。

  4继续组织好“全国助残日”活动,广泛开展“志愿者助残”、“红领巾助残”和“文化助残”、“科技助残”、“法律助残”等多种形式的扶残助残活动,组织好“国际残疾人日”等活动。

  5大力宣传“全省自强模范”、“全省扶残助残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全省残联系统先进工作者”和“残疾人之家”的典型事迹,鼓励更多的单位和个人关心、帮助残疾人。

  6继续组织好全省残疾人事业好新闻作品的评选、参选工作。

  (七)维权。

  依法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是残疾人工作的主题。一是加强残疾人事业法制建设,完善残疾人事业法律法规体系。二是建立残疾人法律救助机制,维护残疾人权益。三是疏通信访渠道,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四是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积极开展信息交流无障碍工作,增强社会公众无障碍意识。五是建立残疾人维权工作机制,加大对侵害残疾人权益重大恶性案件的查处力度。

  主要措施:

  1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订和完善与残疾人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规范性文件。适时修订《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办法》。制订和完善残疾人优惠政策和扶助规定,以及农村扶助优待残疾人的村规民约。

  2全省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积极配合人大、政协等有关方面开展残疾人保障法及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检查、视察。全省各级政府的残疾人工作委员会要定期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专项检查和综合执法,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

  3按照全国和全省残联系统“五五”普法规划的宣传教育要求,继续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及我省《实施办法》纳入全省普法规划,积极开展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宣传,提高残疾人遵纪守法和依法维权意识,增强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的观念,增强残疾人工作者的维权能力。

  4全省各级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援助中心要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要充分发挥省残疾人法律服务中心维权示范岗的作用、逐步建立以各级法院的司法救助、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为主导,以各级残疾人联合会和社会力量提供的法律救助为补充的残疾人法律救助体系,解决残疾人的实际困难。

  5全省各级政府要将为贫困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的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工作需要,努力消除贫困残疾人在获得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等方面的各种障碍。

  6妥善解决贫困残疾人权益保障的突出问题,加大对一些重大典型侵害残疾人合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力度。

  7加强残疾人信访工作,建立相应的工作机制,认真贯彻《信访条例》。全省各级残联信访办要在听取残疾人意见,了解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方面,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