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制定和完善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政策、法规,提高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律意识。
3坚持社会化的工作方式和“统筹安排,分类指导”的工作方法,充分动员社会力量,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参与残疾人事业,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良好局面。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建立健全扶助贫困残疾人的长效机制,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4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发扬“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十一五”期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着力点:一是突出保障残疾人基本需求。要切实做好残疾人急需的康复、教育、维权、就业、社会保障、无障碍建设等工作,使残疾人生存生活环境不断改善,为残疾人奔小康创造条件,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新的贡献。二是突出建立长效机制。要加强残疾人工作机制、政策法规机制、服务管理机制等建设,建立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残疾人事业发展格局,促进残疾人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三是突出为残疾人办实事。要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围绕提高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和为残疾人解决基本需求的综合服务水平,每年为残疾人办实事办好事,使残疾人得到切实利益。
三、“十一五”发展纲要任务指标和主要措施
(一)康复。
康复是帮助残疾人恢复和补偿功能,增强生活自理和社会适应能力,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基础。一是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服务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市和发达地区农村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地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康复服务。二是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30万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其中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73500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3000名、盲人定向行走训练900名、肢体残疾矫治手术500例、装配假肢3250例、矫形器400例、聋儿听力语言训练401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3540名、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3080名,对13.4万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组织供应各类辅助器具7万多件。三是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以省残疾人康复中心、省聋儿康复中心、省残疾人用品服务指导中心、陕西开泰残疾儿童康复研究中心等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和完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2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采取设立定点医疗机构与复明“一号”流动眼科手术车相结合的方式,实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推动“白内障无障碍区”建设;完善低视力康复服务网络,组织开发、供应助视器,推广低视力康复技术,对贫困低视力患者实施救治;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健全聋儿康复网络。加强省级聋儿康复中心和市级聋儿康复中心建设,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办好聋儿家长学校;指导社区、家庭开展康复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开展听力语言康复教师职称评定工作;逐步推广人工耳蜗植入技术;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
4完善精神病防治工作机制。全面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防治康复工作模式,在覆盖2228.9万人口的地区,对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康复治疗;对贫困精神病患者实行医疗救助;推动精神病康复托养机构建设;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用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多种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残疾人康复训练与服务;把省博爱医院建成三级康复医院、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成三级残疾人康复中心。推进市级康复中心建设;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对麻风畸残人员实施手术矫治或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