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步骤
(一)启动阶段(2006年底前)。制定全市诚信建设总体方案和市直机关、重点行业、重点部门诚信建设方案。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目录及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启动建设重点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信用档案数据库、“诚信哈尔滨”网站和个人征信服务平台。实行严重失信和诚实守信典型通报制度,发挥激励约束机制作用。力争出台《
哈尔滨市政务公开规定》实施办法和《哈尔滨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
(二)全面推进阶段(2007年初至2008年底)。启动建设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信用信息数据库、“诚信哈尔滨”网站和个人征信服务平台。适时出台《哈尔滨市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条例》、《哈尔滨市企业信用档案管理办法》和《公务员诚信守则》等法规规章。大力发展信用服务中介机构,进一步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政府、企业、个人和中介组织诚实守信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三)完善提高阶段(2009年初至2010年底)。建立 “诚信哈尔滨”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全社会诚信意识基本形成,诚信水平显著提高,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发展环境明显好转。
五、当前重点工作
当前要重点抓好以下16个行业(部门)诚信建设。
(一)金融行业
1、银行业。由市金融办、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和中国银监会黑龙江监管局共同牵头组织实施,各商业银行和金融机构配合。
工作内容:抓好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建设,确保两个系统稳定运行;加强对征信市场的监管,规范征信机构行为;整治违规、非法融资行为;发挥银行业同业协会作用,运用“黑名单”等手段,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银行债务行为。
2、证券业。由市金融办和中国证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工作内容:建立完善的上市公司、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诚信记录档案和评价综合指标体系,及时公布诚信评价结果;加强对证券期货市场的监管,规范上市公司及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的经营行为;清理非法证券期货经营网点,规范证券期货市场秩序;实行失信追究制度,严厉打击失信行为。
3、保险业。由市金融办和中国保监会黑龙江监管局负责组织实施。
工作内容:完善保险公司、保险中介机构和保险营销员的信用评价体系;加强对保险市场的监管,指导保险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机制,严格执行保险信息披露制度;完善失信惩戒制度,运用经济、行政、法律等手段打击失信行为;落实保险业诚信建设指导意见,推进保险机构诚信建设考评,采取适当形式及时向社会公布诚信评比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