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制定培训计划。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要有目标、有措施,各区县(市)、市直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在统筹安排的基础上,制定年度农村实用人才培训计划,明确培训人数、种类、措施和方式,认真组织落实,保证培训效果。
3、精选培训内容。要根据本地农业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对劳动力的技能需求,不断增强培训的实用性和针对性,着力提高农村实用人才的就业能力、创新能力、对科技成果的吸纳能力和职业角色转换能力。
4、创新培训方式。进一步强化新型农民科技培训、“绿色证书”培训、跨世纪人才培训等工程,强化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前培训;进一步强化哈尔滨市农业信息网建设,积极发展农村远程教育,大力开展农村科技示范户培训、“科普之冬”培训及农业种养大王评比选拔活动等,切实做到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因材施教、讲求实效。
(三)建立健全表彰激励机制
1、开展农村实用人才技能鉴定和农民技术职称评定工作。根据农村实用人才特点,健全评价机制、完善评价体系,坚持“业绩为主、效益优先”的原则开展评审认证,完善农村技术职称评定标准、程序。农业部门要搞好“绿色证书”培训和颁证工作。对鉴定合格人员,人事部门应按规定发给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市农村逐步形成现代化的劳动准入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2、加大对农村实用人才的政策扶持力度。为农村实用人才创业提供全方位支持,要在良种供应、技术培训、农业产业化项目等方面给予农村实用人才“优先、优待、优惠”等政策,降低农副产品加工营销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开办门槛,鼓励农村实用人才积极参与政府支持的农业产业化经营项目招投标,积极支持农村实用人才领办、创办各类龙头企业和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
3、建立表彰奖励制度。对在农村各战线从事专业技术和管理工作作出成效的农村实用人才,以及从事种植、养殖、农产品加工、饲养等农民科技致富带头人、营销大户、有突出贡献的基层党员干部等要给予表彰奖励。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新闻媒介, 大力宣传优秀农村实用人才的先进事迹,做好农村拔尖人才典型事迹的宣传报道,引导更多的农民学文化、学技术,不断扩大农村实用人才的数量。
4、对具有管理才能的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条件,按法定程序聘用他们从事相应管理工作或担任相应的领导职务。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分配办法,农村实用人才在科技开发、科技承包或服务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要给予重奖,并保护其知识产权与合法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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