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哈办发〔2006〕 30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8月11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进一步提高全市农民的整体素质,建立一支适应新形势、新阶段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实用人才队伍,确保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各项指标的顺利实现,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哈发〔2004〕8号)精神,现就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十一五发展规划,坚持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服务于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总方针,整合资源、明确重点、强化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技术技能的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新农村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为推进全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实现新农村建设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障。
二、总体目标
我市农村实用人才培养的总体目标是:到2010年,全市农村实用人才总量达到16万人左右,农业人口中每万人拥有农村实用人才300人,初步建立起与全市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体系和队伍。重点抓好四支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
--生产技术实用人才。围绕我市优势粮食产业、绿特食品产业和畜牧业,加强种养殖生产技术培训,到2010年,熟练掌握较先进种养殖生产技术、具有带动和示范作用的农民达到11万人左右。[JP]
--市场营销实用人才。大力培训农村市场营销人才,发展各类农产品营销组织,壮大为农业流通服务的中介人才队伍,提升农村经纪人、农产品营销大户的经营管理水平,壮大农村营销管理人才队伍,到2010年,农村市场营销人才总量达到2万人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