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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督导力度确保实现国企改革攻坚目标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督导力度确保实现国企改革攻坚目标的意见》的通知
(哈办发〔2006〕31号)


各区、县(市)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督导力度,确保实现国企改革攻坚目标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工作。

中共哈尔滨市委办公厅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06年8月31日

关于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督导力度确保实现国企改革攻坚目标的意见

  为切实加快国企改革步伐,确保实现市委十一届四次全会确定的国企改革攻坚目标,根据当前国企改革工作的实际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大国企改革督导力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认清形势,加强督导

  今年是国企改革三年攻坚的最后一年,全年计划实施企业改制436户。截至6月底,按照改制进展的四个阶段划分,只有35%的企业进入实施和收尾阶段,多数企业尚处于准备和启动阶段,特别是非工业企业改革进展缓慢,计划改制的118户企业均未进入收尾阶段。目前距年底仅有4个多月的时间,国企改革还有很多重点、难点问题亟待解决,各国企改革督导组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围绕既定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作用,督促和指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与各企业努力克服困难,加快工作节奏,坚定不移地推进国企改革,确保按期完成国企改革攻坚任务。

  二、明确重点,务求实效

  根据全市国企改革推进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各督导组要重点围绕以下四方面加大督导力度。

  (一)检查计划完成情况。要按照今年全市国企改革的总体要求,对照企业主管部门的计划,检查各企业主管部门推动改革的总体进度,检查各企业是否按要求推进各阶段的改制工作。对难以完成改制任务的,要尽快查明原因,帮助企业制定解决方案;对去年改制企业的遗留问题,要协助督导相关部门妥善处理。

  (二)帮助企业确定改制取向。对尚未明确改制取向的非工业企业,要按照现行政策和全市国有经济调整的战略布局,督促和帮助其确定改制取向、制定改制方案;要督导企业先行推进经营机制转换和主辅分离等基础性工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为实施产权多元化奠定基础。对公益性企业,要指导其对公益性部分和非公益性部分进行细化、区分,并在推动公益性部分改革的同时,按照市场化要求对非公益性部分进行运作,加速改革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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