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扶持壮大对俄经贸科技合作主体
确定一批对俄出口额超百万美元和在俄境内投资的企业进行重点扶持,给予企业出口退税、优先受理各项外经贸业务和支持企业技术改造等政策支持。积极鼓励民营企业开展对俄经贸科技合作,努力为企业在政策法规、金融信贷等方面创造宽松环境,促使民营企业成为我市对俄经贸科技合作的主力军。市政府对企业的专项扶持资金要适当向对俄企业倾斜,帮助企业做大做强,不断提高对俄企业的技术水平、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
四、大力开拓俄罗斯市场
充分利用我市与俄友好城市和经贸合作伙伴的良好关系,对哈巴罗夫斯克、斯维尔德洛夫斯克、符拉迪沃斯托克、克拉斯诺亚尔斯克等4城市的市场进行重点开拓。通过“哈洽会”、“哈夏音乐会”和“冰雪节”等活动,加强对俄经贸、科技、文化和体育等方面的交流,并以4城市为中心,逐步向俄其他地区辐射,争取以点带面、稳步推进的效果。市商务部门要积极与4城市沟通协调,建立市长会晤机制,定期商讨双边经贸合作重大事项。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总结参加俄境内展会的成功经验,进一步拓展在俄远东地区组织展会的领域,逐步扩大规模,不断提高展会展品质量。积极争取在俄中部地区举办或参加出口商品展览会,进一步开拓俄中西部市场。认真研究俄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从机电产品、房地产和旅游市场入手,通过代理、特许经营等形式,大力开拓市场,畅通商品销售渠道。加强对俄中介服务机构建设,及时为企业提供政策法规和市场供求等信息,搞好服务保障工作。
五、加速构建对俄运输大通道
进一步完善哈尔滨铁路货运口岸的功能和软硬环境,发挥内陆港国际联运的优势,为对俄贸易构建方便畅通的铁路运输大通道。充分利用我市已开通的对俄空中航线,增进双方友好往来,积极创造条件开通哈尔滨同俄其他城市之间的空中航线,扩大对俄客货运输。在进一步完善哈尔滨至符拉迪沃斯托克市公路客运通道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支持,尽快开通哈尔滨至符拉迪沃斯托克市跨国公路货运通道。
六、深化对俄科技合作
进一步加强与俄罗斯等独联体国家重点州、市地方政府之间的合作,逐步完善合作机制,将重点合作项目优先列入双方政府科技规划。有效整合我市分散的对俄科技资源,逐步实现资源共享。在鼓励和支持我市六大对俄合作及产业化中心的同时,依托在哈大学、大所和各类对俄合作专业机构,建立完善一批对俄合作专业技术中心。进一步发展壮大哈尔滨市国际技术转移服务中心,整合对俄科技合作网络信息资源,建立双向的技术、人才、资金、市场和政策信息库。按照国家科技部关于加快中俄友谊科技园建设的工作部署,鼓励更多的企业和专门人才入驻,充分利用其平台作用,强化对俄科技合作和对俄合作优秀人才的培养,同时,通过互派学者长期工作和在重点技术领域开展专业语言培训等形式,加强对俄科技合作高级人才,尤其是对青年和复合型人才的培养。充分发挥我市对俄科技合作的龙头作用,扶持有条件的对俄科技企业进行项目研发。市科技部门要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的对俄合作支持资金,保证给予我市对俄科技合作项目1:1的资金配套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