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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管道燃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南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南宁市管道燃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
(南发改投资〔2006〕119号)


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你单位《关于请求给予南宁市管道燃气扩建工程项目核准的请示》(南管燃发〔2006〕49号)收悉。《南宁市管道燃气扩建工程项目申请报告》已由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组织审核,根据南宁市工程咨询规划事务所的《审核报告》及《南宁市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经研究,现就该项目核准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建设南宁市管道燃气扩建工程项目。
  二、建设规模。供气规模:18530万标准立方米/年;储存规模:6200立方米;供气能力:7万标准立方米/小时;服务范围:发展用户30万户。
  三、主要建设内容:
  1、气化站建设工程:包括玉洞站、相思湖站、仙葫站、安吉站、吴圩站共5座;
  2、管网工程:包括中压燃气管道433公里,中压支线管道250公里;
  3、综合信息管理系统一套;
  4、改造置换工程:更换3.8万现有居民用户燃气具;
  5、综合服务站工程:建设10个综合服务站;
  6、抢险救援点配置工程:建设6座抢险救援点。
  四、总投资:项目估算总投资62908.07万元,其中新增固定资产投资42354.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3978万元,铺底流动资金1675.85万元,已建工程投资14900万元。
  五、资金来源:银行贷款30000万元,业主自筹18008.07万元。
  六、项目法人:南宁管道燃气有限责任公司。
  七、项目建设期:2006年-2009年。
  八、项目法人凭本项目核准文件,依法办理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城市规划、安全生产等相应许可手续
  九、有效期。本项目核准文件有效期2年,自2006年8月28日起至2008年8月28日止。如扩大建设规模、扩大投资规模、改变建设内容或改变建设地址须重新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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