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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建公厕及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有关问题的通知

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建公厕及压缩式垃圾转运站有关问题的通知
(兰政办发[2006]162号)


近郊四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了缓解外地游人和市民入厕难的问题,解决生活垃圾倾倒和运转中存在的布局不合理的矛盾,市政府决定今年投资1600万元新建20座公厕和20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环卫设施属重要的城市公共设施,必须加快建设进度,近郊四区政府和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全力配合,社会各方面也要热忱关心和大力支持。现就选址定点及建设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用地问题。新建公厕和压缩式垃圾转运站的选址用地问题,市执法局已与相关部门和单位多次衔接,并进行现场勘查,现已达成共识,确定了选址方案。凡占用城市绿地、权属单位土地、楼间空地的,如为公共用地,属于哪个部门的,哪个部门要给予支持配合,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各区政府要积极协调,加强配合,认真解决,确保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二、关于费用问题。为了提高办事效率,对已定点的用地,市规划局要抓紧办理修建许可证,并由相关部门完善手续。规划测图费、接水接电费、市政道路开挖费、占用绿地的费用和各种手续等费用可酌情免收。市城投公司要按计划及时拨付建设资金,保证建设任务的顺利实施。
  三、关于设计和建设问题。今年新建公厕设计已完成招标,由两家有设计资质的公司分别承担了四区固定公厕的设计工作。鉴于目前时间紧,任务重,由各区环卫局按照设计方案及质量标准负责建设,抓紧实施;由市执法局按进度要求加强监管并做好相关工作。
  四、关于规划问题。今后,新建或改建的临街、临主次干道的建筑物必须附设公厕,新建住宅小区必须附设压缩式转运站,规划部门要严格把关,否则不予审批;对于正在规划的东方红广场、西关什字、新区和新建道路等,应同步规划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有效解决选址难的问题。
  附件:1、2006年新建20座公厕选址表【略】
  2、2006年新改建20座压缩式垃圾转运站选址表【略】

  二○○六年九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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