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洛阳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洛政办〔2006〕5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洛阳市农机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管理的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切实抓好落实。
洛阳市农机局
2006年7月20日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管理的意见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农业机械购置补贴项目的管理,切实把党中央的惠农政策落到实处,根据国家财政补贴政策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机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强化项目管理的自觉性
中央确定的对农民购置大型农机具实行国家财政补贴,是鼓励和支持农民使用先进适用的农业机械,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增产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之一。对于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将发挥重要促进作用。近年来,随着多种农机新技术的推广,产生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由于大中型机械应用不足,制约了农机化的快速发展。因此,加强农机购置补贴项目管理,保障补贴资金落实到农民手中,将进一步激发农民购机用机的积极性,为我市农机化发展注入强大动力。各级农机管理部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农机具购置补贴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管理,制定工作方案,在项目宣传、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等方面狠抓落实,确保把各项补贴落实到位。
二、深入开展政策宣传,务求做到家喻户晓
各县(市、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开展多形式、多层次的宣传活动。一是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正面、系统地宣传政策精神;二是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把政策送到千家万户;三是在集市等人群密集场所设立咨询台、赶科技大集,宣传购机补贴政策,普及农机化知识; 四是发挥基层农机人员作用,深入农机大户、农机经营合作组织中宣传,力争做到家喻户晓,深入民心。
项目执行县(市、区)农机管理部门要在本辖区内把补贴范围,补贴规模,补贴对象张榜公布,讲明办理购置补贴机具的程序。补贴对象确定后,要把享受补贴的农民名单和机具张榜公布,公布范围要到乡到村,公示地点要预先告知,认真接受群众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