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编制2007年市级部门预算的通知

  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贴补助支出待有关政策确定后,另文明确。

  2.项目支出预算的编制

  项目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项目支出包括:基本建设支出、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其他各项支出。市直部门和单位项目预算填列生产建设和事业发展专项支出项目。“一上”时,市直部门和单位按照《洛阳市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和《洛阳市本级项目库管理规定》中的程序和要求申报项目预算。市直部门对申报项目要进行严格的可行性研究和评审,并按照部门和单位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提出项目的具体目标和实施计划;要对申报项目的支出预算进行认真的测算后,按项目的实际需求填写《市直部门项目申报文本》;要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对所报项目按轻重缓急进行合理排序后,纳入部门项目库并向市财政局申报项目支出预算。市财政局对部门申报的项目及其排序进行审核,结合财力的可能按照轻重缓急原则遴选报市政府审定后,纳入财政局项目库并下达项目预算控制数。“二上”时,市直各部门和各单位按照市财政局下达的项目预算控制数正式编制本部门预算。

  各部门、各单位在编制项目支出预算时,要按照调整支出结构的要求,对2006年本部门、本单位项目支出逐项认真清理,对投向相同的专项进行整合。在确定专项支出项目时,优先安排市委、市政府已确定的项目和必须安排的支出项目。各部门要将项目支出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对于未达到细化要求规定的资金,市财政不予批复预算。对单位形成的上年结余,原则上按原批准的项目使用;原项目因故不再实施或项目实施后结余资金(包括部门预算中政府采购结余资金),经市财政局审批后可调整用于当年市委、市政府确定的支出和必须安排的项目。属于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支出项目,要编列政府采购预算。对于部门预算中应实行政府采购而未编报政府采购预算的,财政部门依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直接编列。

  三、编报程序

  2007年市本级预算使用部门预算编制软件。在部门预算编制中,预算部门、单位要按照指定格式准备相应数据,有条件的部门和单位要运用软件完成数据的录入工作,形成部门预算的业务数据。

  各单位按上述原则和方法编制单位综合财务收支计划,经主管部门汇总平衡后,报市财政局审核汇总;农业、教育、科技等专项资金报市有关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局审核确定具体支出项目和预算执行单位后,由市财政局汇总。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