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基本支出预算的编制
基本支出预算是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基本支出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市财政局根据各部门所报数据,结合各部门职能任务,测算并下达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及财政拨款补助数。基本支出预算控制数中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根据编制内实有人数核定。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其他工资福利支出。按照新的政府收支分类科目,按职工工资总额安排的医疗保险经费列入支出功能科目“医疗卫生”类(210类)“医疗保障”款(04款)下相应的项级科目。行政机关、全额供给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按单位编制内实有人员和国家规定的标准据实编列。超编人员和其他人员按有关政策及标准从财政专户拨款和其他收入中安排。
事业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根据《
失业保险条例》规定,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计算编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预算,按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5%计算编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行政及全供事业单位职工公务员医疗补助,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工资总额的6%计算编列。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遗属补助、劳改劳教人员生活费、住房公积金、助学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机关、全供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费标准据实编列;定额补助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预算内部分按有关规定编列,其余部分从单位财政专户拨款和其他收入中解决; 自收自支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全部从单位财政专户拨款和其他收入安排。财政补助的助学金按上年标准编列。单位支付的住房公积金,根据职工工资总额10%的比例计算编列。
商品服务支出包括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费、离休、退休人员公用支出。公用经费预算的编制,按定额标准计算编制。除公用经费外,对少数行政管理部门履行职能必需的专项业务费,确需预算安排的,要提供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依据。2007年财力增长有限,工资制度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增支压力大。预算安排首先保人员支出,足额落实工资改革和规范津贴补贴所需资金,部门专项支出原则上不增加,有些部门专项支出可能还要压缩。
定额补助单位和自收自支单位公用经费参照预算内定额水平,从财政专户拨款和其他收入中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