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严肃工作纪律。行政区划调整所涉及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工作变动之前,要做到思想不散、工作不松,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严禁擅离职守、中断工作、推诿扯皮、消极怠工;在新的岗位明确后,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按照规定按时做好交接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严禁借行政区划调整之机,组织各类与工作无关或无实质内容的参观、学习和考察活动,不准借出差、学习、考察、招商、参展等名义公费旅游。认真执行外出报告审批制度,凡组织团体性外出参观、学习、考察活动的,必须按照有关规定报批。严格执行党政主要领导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和到外地考察。党政主要领导因公、因私外出,要按有关规定报经市委或市政府领导批准。
五、严肃保密、档案纪律。行政区划调整期间,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涉密事项,任何人不得泄露。严禁传播小道消息。对宣传报道要严格把关,确保口径一致。严格涉密文件管理。要对所有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凡涉密文件要登记造册、归档立卷,做好交接工作,避免文件丢失;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必须由保密部门统一登记、清缴和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非保密定点单位提供和出售文件资料。严格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介质管理。涉密计算机(包括笔记本电脑)和光、磁盘等介质的移交工作必须履行登记手续,不得在未经保密技术处理的情况下改变其用途或降低密级使用;需要销毁和废弃的,要送市保密局统一处理。严格涉密人员和涉密人员脱密期管理。行政区划调整期间,所有涉密人员特别是保密要害部门、部位的涉密人员,要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准空岗、离岗;人员调动时,要有涉密人员顶替并办理交接手续, 调动人员要与保密部门签订保密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切实加强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档案依法监督工作。在合并前,要将本区应接收进馆的档案全部接收进馆,对区直各部门未进馆的文书档案、 会计档案、声像档案、实物档案和专业档案做好登记工作。加强机构合并期间档案销毁工作的监督,原则上机构合并中不允许销毁档案,必须销毁的,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办理,并严格履行销毁手续,责任分明,登记清楚。要做好机构合并时档案的移交和接收工作,做到手续齐全、合法。
各级领导干部要增强党性观念,当好群众表率,带头维护稳定,做好本职工作。要重视群众工作、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力度,引导干部职工顾全大局,积极支持行政区划调整的各项工作。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特别是对涉及干部、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等问题必须严格把关、不出纰漏,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失、泄密等问题的发生。市委、市政府将对相关地区、部门、单位行政区划调整期间有关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认真受理干部群众举报,接受党内外监督。对在行政区划调整期间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将予以严肃查处;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