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委办公厅副主任王幼平负责,办公室组成人员从市委办公厅抽调。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行政区划调整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重大问题,由领导小组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牵头协调。领导小组下设七个专项工作组:一是行政区划调整组,由市民政局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勘界等事宜;二是机构编制调整组,由市编办牵头,负责香坊区和阿城区机构、编制调整事宜;三是干部和人事调配安置组,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牵头,负责行政区划调整和机构撤并中的干部调配及人员安置事宜;四是财政体制调整组,由市财政局牵头,负责三个区财政政策调整相关事宜;五是资产划转交接组,由市国资委牵头,负责机构调整后的资产转接、审计和监察工作;六是人大、政协换届指导组,由市人大人事和代表联络委员会、市政协办公厅负责换届具体工作事宜;
七是监督检查组,由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对行政区划调整中执行政策和纪律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此外,阿城区和道外区要分别成立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抓好永源镇和巨源镇的划转和交接工作。
(二)合力推进落实,确保按时完成。行政区划调整的各牵头单位和责任部门,要进一步明确任务、责任和要求,制定实施细则,相互密切配合,按规定时限抓紧开展工作。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按照市委的统一安排,增强大局意识,服从工作需要,切实做好有关干部的接收安置等工作。决不能因工作滞后影响行政区划调整进程,必须做到整体衔接、同步推进。市直各部门要认真搞好与三个行政区对口部门的衔接,确保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使行政区划调整与日常工作相互促进。
(三)抓好教育疏导,保持高度稳定。要认真做好行政区划调整过程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切实加大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力度,引导干部职工顾全大局,积极支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各级领导干部要当好表率,不仅要带头保持稳定、做好本职工作,更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特别是在涉及干部、机构、编制、财务、资产等问题上,要严格把关、不出纰漏,避免产生不稳定因素。
干部调整配备要尽可能落实到人,努力让被调整、分流的干部各得其所、心情舒畅。在资金、财产、物品的处理上,要尊重历史、尊重事实,正确把握利益关系,防止引发纠纷。
(四)严格执行纪律,杜绝各类问题。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凡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干部任免、人员分流、资产处置等重大问题,必须坚持集体讨论决定。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党政领导班子和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香坊区、动力区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工作未变动之前,要坚守岗位、恪尽职守,确保正常工作不受影响;在新的岗位明确后,要坚决服从组织安排,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交接工作,并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行政区划调整期间,暂停人事调动,冻结人员编制,冻结银行账户,严格控制领导干部出国和到外地考察。要认真做好保密工作,对所有文件进行一次全面认真的集中清理和分类,凡属涉密文件都要登记造册、归档立卷,做好交接工作,避免文件丢失;对需要销毁的涉密文件,必须由保密部门统一登记、清缴和销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非保密定点单位提供和出售文件资料。对行政区划调整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必须及时报告,重要事项必须按规定逐级请示;对行政区划调整中涉及的有关人、财、物等重大问题,必须及时向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请示。各级纪检、监察、审计部门要严格监督,保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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