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改委及其他相关部门负责指导香坊区、阿城区和道外区科学系统地修改完善 “十一五”规划,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议批准,确保与全市“十一五”规划的衔接。同时,继续抓好行政区划调整前原香坊区、动力区和阿城市所负责的大项目的落实。对实施备案制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阿城区仍按县级权限实施备案。市发改委、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等有关部门,要积极争取省对阿城区的按县待遇,使阿城区在过渡期内享受“新区加老县”的优惠政策。
5、关于财产移交和审计工作。市国资委和市财政局负责按照“人、财、物随事权划转”的原则,制定资产划拨、合并意见和方案,确保机构随区划走、人和财产随机构走、供养关系随人走、人员调动不带走公有资产。原香坊区和动力区在合并前要严格落实“一支笔”审批等财务制度,调整期间要冻结所有银行账户,对财务情况开展自查自报,清理并纠正小金库、账外资金和公款私存等违反财务纪律的问题。要切实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对固定资产逐项登记造册,保证国家财产不流失。市审计局负责制定行政区划调整中审计工作方案,并按照规定的程序、时限和办法,严格抓好经济责任审计。
6、关于人大、政协及人民武装工作。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市政协党组负责提请省人大和省政协,重新研究确定香坊区、阿城区、道外区人大和政协代表名额、常委会人员组成名额等问题。待省人大和省政协就相关事宜作出批复后,根据批复按法律程序组织实施,确保人大和政协工作的连续性。哈尔滨警备区负责报请上级军事机关调整相关区级人民武装部设置问题,并抓好行政区划调整中人民武装工作的衔接。
7、关于区划、地名、勘界等工作。市民政局负责乡镇整建制划转交接工作,组织协调新行政区域界限勘定、新区挂牌、街路名称规划、现有街路名称审核、地名标志,制作市行政区域政区图、市区域街路图以及行政区划调整检查验收等工作。
三、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这次行政区划调整工作按照“两镇划转、阿城设区、两区合并”渐次推进的时间次序,大体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搞好调研论证,制定行政区划调整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项工作方案(9月10日至20日)。由市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组织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就行政区划调整开展全面、深入、细致的调研论证工作,针对行政区划调整的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制定总体实施方案和各专项工作方案,报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