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将阿城市永源镇、巨源镇划归道外区管辖。调整后的道外区辖23个街道办事处、3镇1乡,总面积618.6平方公里,总人口68.55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56.54万人。
(三)撤销阿城市,设立阿城区。以阿城市的行政区域(不含永源镇、巨源镇)设立哈尔滨市阿城区,辖5个街道办事处、9镇5乡,总面积2452平方公里,总人口58.39万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4.25万人。区政府驻民权大街41号(原阿城市政府所在地)。
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责任分工如下:
1、关于机构编制设置工作。按照“不增加编制、不增加领导职数、不增加财政供养人员”的原则,由市编办负责制定行政区划调整机构编制工作方案。合并后的香坊区参照道外区核定机构编制;阿城建区参照呼兰区核定机构编制。编制方案制定后,报市编委审定并经市委、市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市编办、市人事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要按照“保持编制、人员、财务、资产不动”的原则,指导道外区和阿城区做好永源镇、巨源镇整体划转工作。
2、关于干部安排工作。市委组织部负责根据换届工作的要求,提出香坊区、阿城区市管干部安排意见,报市委研究确定。按照新核定后的机构编制、职级,采取“自我安置为主、调整分流为辅”的办法,指导香坊区做好干部配备、调整、分流工作;按照“坚持条件、严格程序、分级解决、逐步过渡”的原则,与阿城区研究制定行政机构升格后干部调整任用意见,报市委批准后做好相关管理和审批工作。市人事局负责制定人员分流安置政策,并做好科以下人员调整安置工作。
3、关于财政体制调整工作。
市财政局要按照“事权与财权相统一”的原则,根据调整后三个区政府承担的职能,合理确定其收支范围。阿城区财政体制参照呼兰区调整,将2005年原阿城市地方财政收入剔除永源镇和巨源镇的财政收入,作为阿城区财政收入基数;将2005年原阿城市财政支出剔除永镇源、巨源镇的财政支出和原阿城市承担的永源镇、巨源镇教育、公安、民政等支出后,作为阿城区的财政支出基数,新的财政体制于2007年1月1日起执行。
香坊区财政体制参照道外区调整,其收支基数按照原香坊区和动力区合并计算,维持现行财政体制不变。积极与省财政厅协调,争取比照2004年设立呼兰区时的做法,在转移支付资金和专项补助上为阿城区设定5年或5年以上过渡期,按照县级管理体制继续给予支持。
4、关于发展改革工作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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