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香坊区、阿城区和道外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哈发〔2006〕17号)
各区、县(市)党委,市委各部办委,市直各党组、党委(工委):
现将《关于香坊区、阿城区和道外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哈尔滨市委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
2006年9月25日
关于香坊区、阿城区和道外区行政区划调整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的批复》(国函〔2006〕73号,以下简称《批复》)和《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转发国务院关于同意黑龙江省调整哈尔滨市部分行政区划批复的通知》(黑政发〔2006〕67号,以下简称《通知》)的精神,撤销哈尔滨市动力区、香坊区,组建新的哈尔滨市香坊区;将阿城市永源镇、巨源镇划归哈尔滨市道外区管辖;撤销阿城市,设立哈尔滨市阿城区。为保证这次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复》和省政府《通知》精神,紧紧围绕建设“三个适宜”现代文明城市这一发展目标,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讲党性、守纪律,讲原则、重团结,统筹安排、精心组织,依法办事、严密程序,因地制宜、稳步推进,确保行政区划调整工作顺利完成,为进一步拓展城市发展空间、壮大城市综合实力、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行政区划调整工作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深化改革、创新发展。要把这次行政区划调整作为理顺城市管理体制、优化城市总体布局的有利契机,以改革的精神抓好区划调整的各项工作,促进城市合理有序和协调健康发展。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勘定行政区划调整涉及的行政区域界线,严格执行国家土地管理的法规和政策,加大区域资源整合力度,增强中心城区的辐射功能,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二)着眼全局、统筹安排。行政区划调整既涉及全市未来的整体发展、区域的功能定位和资源整合,也涉及许多部门和个人的切身利益,必须立足全局、统筹安排。要坚持讲大局、讲原则、讲政策、讲纪律、讲团结,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部门工作服从全市大局,个人行动服从组织安排,确保政令统一、衔接有序、调整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