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预案启动后,省森防指承担应急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各相关成员单位应快速响应,努力完成所承担的各项任务。
2.1 省森防指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省森防指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协助当地政府尽快扑灭火灾。具体承担:综合调度、后勤保障、技术咨询和现场督导等工作。
2.2 成员单位本预案启动后,省森防指办公室及时将火灾情况函告省森防指各有关成员单位,各有关成员单位按照预定方案立即行动,积极开展各阶段扑救工作。
3 预警、监测、信息报告和处理
3.1 森林火灾预防全省各级森林防火部门要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加强对高火险时段和危险区域检查监督,消除各种火灾隐患;有计划地烧除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加强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预防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3.2 火险预测预报省森防指办公室依据气象部门气候中长期预报,分析各重点防火期的森林火险形势,向全省发布火险形势宏观预测报告。气象部门依据天气预报信息,制作全省24小时森林火险天气预报,通过省广播电台、省电视台向全省发布;遇有高火险天气时,发布高火险天气警报;在森林火灾发生后,气象部门全面监测火场天气实况,提供火场天气形势预报。
3.3 林火监测省森防指办公室利用国家和省遥感中心卫星林火监测系统,及时掌握火情信息。火灾发生地的地面瞭望台、巡护人员要密切监视火场周围动态,发现新的火情动态要及时报告。
3.4 人工影响天气由气象部门根据天气趋势,针对重点火场的地理位置制订人工影响天气方案,适时实施人工增雨作业,为尽快扑灭森林火灾创造有利条件。
3.5 信息报告和处理
3.5.1 一般火情,由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按照林火日报、林火月报的规定进行统计,上报省森防指办公室。出现重大火情时,市级森林防火指挥部应立即核准情况后报告省森防指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