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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9.2 巡查险情

  各堤防、水库巡查人员要认真巡查险情,建立查险、报险、抢护各环节严密协调的管理体系,立足使险情早发现、早报告、早抢护。

  9.3 险情报告处理

  当堤防、水库工程发生险情时,堤防、水库巡查人员要立即开展应急抢护,同时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报告。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立即派出县(市、区)人民政府或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人前往现场,调集抢险队伍、抢险物料和抢险机具投入抢险。

  9.4 请调部队抢险

  当堤防、水库工程险情迅速发展,可能出现漫溢、决口等重大险情时,要立即按照程序请调当地驻军和武警官兵参加抢险。

  9.5 防凌抢险

  当发生黄河凌汛洪水冰坝险情时,要根据冰坝堵塞河道的程度,可按程序请调部队采取工兵地面爆破或空军飞机轰炸措施,破解冰坝,疏通流凌。

  9.6 水库抢险

  当水库可能发生大坝溃决的特大险情时,在可能条件下,应提前在水库下游淹没区利用已有渠岸、河堤、公路等有利地形修筑临时防线,尽最大努力减小淹没范围,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9.7 抢险指挥

  在组织实施重要堤防、水库工程的抢险时,应成立由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指挥,有关部门及当地驻军、武警、人武等单位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的现场抢险指挥部,具体负责抢险的统一组织、方案制定、人力调配和物料调运等工作。

  9.8 技术支持

  根据抢险工作实际情况和市、县(市、区)的请求,省防总可以派出技术专家组,对重要堤防、水库工程的抢险工作给以协助指导。

  9.9 保障机制

  启动抗洪抢险环境保障机制,实行抢险物料统一调用,抢险人员统一调配,停止机关干部正常休假,动员社会各界支援防洪工程抢险。

  9.10 排洪除涝

  组织好淹没区排洪除涝,打破行政区域界限,充分利用有利地形自流排洪退水。同时,调动一切机动抽排设备排除淹没区积水,迅速恢复灾区生产生活条件。

10 应急指挥反应

  10.1 县级指挥状态时

  10.1.1 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各成员进入各自负责的防汛岗位进行组织指挥,县级各部门、乡镇负责人进入防汛包联单位,组织督促防洪指挥命令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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