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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防御洪水灾害应急预案


  3.2.2 当预报发生林家村站4000-6000秒立米、咸阳和华县站5000-7000秒立米的较大洪水时,由宝鸡、咸阳、杨凌、西安、渭南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所辖的沿渭河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3.2.3 当预报发生林家村站6000秒立米以上、咸阳和华县站7000秒立米以上的特大洪水时,由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宝鸡、咸阳、杨凌、西安、渭南市(区)和所辖的沿渭河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3.3 汉江干流

  3.3.1 当预报发生汉中站5000秒立米以下、洋县站7000秒立米以下、安康站27000秒立米以下的常遇洪水时,由沿汉江的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和组织实施。

  3.3.2 当预报发生汉中站5000-8000秒立米、洋县站7000-12000秒立米、安康站27000-29000秒立米的较大洪水时,由汉中、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所辖的沿汉江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3.3.3 当预报发生汉中站8000秒立米以上、洋县站12000秒立米以上、安康站29000秒立米以上的特大洪水时,由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汉中、安康市和所辖的沿汉江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

  3.4 水库大坝

  3.4.1 石泉、安康水库

  (1)当预报石泉入库流量接近17500-20000秒立米以下、安康入库流量接近27000-29000秒立米以下洪水时,由安康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陕西省电力集团公司分别负责石泉、安康水库枢纽安全运行的组织实施,安康市和所辖的水库下游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

  (2)当预报石泉水库入库流量达到或超过20000秒立米以上、安康入库流量达到或超过29000秒立米以上洪水时,由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中国大唐集团公司和陕西省电力集团公司分别负责石泉、安康水库枢纽安全运行的组织实施,安康市和所辖的水库下游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

  3.4.2 石头河水库

  (1)当预报水库入库流量在设计流量2700秒立米以下洪水时,由宝鸡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省石头河水库管理局、宝鸡市和所辖的水库下游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分别负责水库枢纽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

  (2)当预报水库入库流量在设计流量2700秒立米以下洪水时,由省防汛抗旱总指挥部负责指挥,省石头河水库管理局、宝鸡市和所辖的水库下游各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分别负责水库枢纽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汛抢险的组织实施。

  3.4.3 其他大型水库。由水库所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指挥,并负责组织水库管理单位、所辖水库下游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实施水库枢纽安全运行、水库大坝及下游防汛抢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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