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玲(省妇联副主席)
周忠良(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 琪(省编办副主任)
宋战平(省高法院副院长)
郝川明(省国税局纪检组长)
胡家吉(人行贵阳中心支行副行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劳动保障厅,由何文江兼任办公室主任,杨锦福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
二、主要职责
在省人民政府领导下,研究拟订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为省人民政府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督促检查各地区、各部门相关政策落实和任务完成情况,协调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问题;研究确定年度工作要点和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省人民政府汇报农民工工作情况,并及时通报各地区、各部门。
三、议事规则
(一)定期向省人民政府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主要汇报落实政策和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推广各地开展农民工工作的经验和做法,分析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二)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全体会议由召集人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及办公室工作人员参加,根据议定内容和工作需要,可邀请有关单位列席。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认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各成员单位,同时报省委、省人民政府。
(三)不定期召开专门会议、开展专项活动和联合调研。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报请联席会议召集人同意,不定期组织各成员单位或部分成员单位开展联合调研、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专题研究,并及时向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进行通报。
(四)做好信息通报和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情况,编辑《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简报》,报送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和省人大、省政协,并送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有关信息收集和档案管理工作,编印工作手册,并按各成员单位要求及时提供资料信息。
(五)对农民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应经联席会议讨论通过,上报省人民政府。遇有意见分歧的,由召集人或联席会议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协调后仍不能形成一致意见的,将有关意见和理由报省人民政府决定。
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八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