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意见
(黔府发〔2006〕31号 )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煤炭是主要基础能源和重要原材料。我省地处西南及中南各缺煤省(区、市)结合部,是云贵大型煤炭基地的主体,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已累计探明煤炭储量500多亿吨。“十一五”期间,我省将集中力量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做强做大优势原材料产业,继续加快实施“西电东送”,把发展煤化工作为重化工业发展的战略重点,规划建设西部煤化工产业带,到2010年基本建成南方重要的能源和优势原材料工业基地。依托我省煤炭资源优势,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对于加快建设南方能源基地,充分发挥我省“水火互济”的资源组合优势和区位优势,平衡区域煤炭需求,支撑煤炭相关产业和保障国民经济可持续发展,奠定我省以煤炭为基础的工业产业集群大省地位,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建设,实现我省“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至关重要。
近年来,我省煤炭工业取得了长足进步,煤炭产量、生产技术水平不断提高,煤矿安全生产条件逐步改善,以煤炭为基础的能源工业已成为第一支柱产业,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西电东送”战略的实施发挥了显著作用。同时我省煤炭产业仍存在结构不合理、总体生产力水平不高、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大、资源利用率低、增长方式粗放、技术与管理人才匮乏、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滞后等突出问题,制约了煤炭工业的健康发展,影响了相关产业和经济社会平稳协调发展。为贯彻落实《
国务院关于促进煤炭工业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8号),推进我省煤炭工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全省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主要发展目标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走资源利用率高、安全有保障、经济效益好、环境污染少和可持续的煤炭工业发展道路,努力构建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协调的新型煤炭工业体系,提高发展水平。科学制定规划,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强领导,强化管理,切实保护煤炭资源,搞好煤矿安全生产。加快结构调整,搞好煤矿整合,有序减少煤矿数量,提升矿井规模和煤矿素质;深化改革,实施集团化发展战略,以建设大型煤炭基地、培育大型煤炭企业和企业集团为主线,统筹煤炭工业与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统筹煤炭开发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统筹矿山经济与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注重人才培养,强化经济运行调节,为实现“西电东送”战略目标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提供基础能源、原材料保障。
(二)主要发展目标。(1)煤炭生产:产量年均增长900万吨左右,到“十一五”末生产总规模达到年产18亿吨,力争年总产量达到15亿吨。(2)煤矿安全:重特大事故得到有效控制,百万吨死亡率逐年下降,到2010年百万吨死亡率降至3左右。(3)生产力水平:加强煤矿技术改造,大力发展采掘机械化,到2010年新建大型煤矿人均年产 1500吨以上,新建中、小型矿井人均年产900吨以上,现有生产矿井人均年产500吨左右。(4)产业集中度:通过煤炭企业兼并、整合、重组,“十一五”期间将小煤矿总数控制在1000个左右,大型煤炭企业集团煤炭生产规模达到年产6000万吨以上,市场供给份额不少于40%,全省大中型煤炭企业煤炭总产量占2/3以上。(5)综合利用与循环经济:煤炭资源回采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以上,到“十一五”末,煤层气年利用量达到3亿立方米以上,煤矸石综合利用率达到32%以上,矿井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并实现100%达标排放,矿山生态恢复治理率达到2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