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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8.切实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建立城镇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认真执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向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提供最低生活保障;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扶养义务人或法定扶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有条件的地区可按“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9.认真贯彻国家和省制定实施的医疗保障政策,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采取措施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医疗救助,确保贫困残疾人病有所医。
  (四)扶贫。
  做好残疾人扶贫工作,扶助农村残疾人摆脱贫困,解决温饱,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
  任务指标
  --扶持50万农村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帮助3万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5000户以上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主要措施
  1.各地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将扶持农村残疾人脱贫列入扶贫工作计划,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扶持力度。
  2.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整体扶贫开发计划;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开发的乡、村,要选择适合残疾人脱贫的项目,帮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保证各项扶持措施真正落实到残疾人户;非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要将残疾人扶贫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重点解决低收入残疾人及其家庭的相对贫困问题,稳定提高经济收入,制定残疾人扶贫计划,扶持残疾人脱贫。
  3.各级要建立残疾人扶贫工作多渠道资金投入的长效机制。积极推广实物扶持,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对贫困残疾人开展“帮、包、带、扶”。
  4.对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无法通过扶贫开发措施解决温饱的贫困残疾人,要纳入当地社会保障范围,提供必要的社会救助。
  5.大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帮助贫困残疾人掌握脱贫致富的技能。
  6.加大力度,以选择好项目为突破口,进一步做好康复扶贫贷款的落实和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保障残疾人受益。
  7.继续实施“中国残联专项彩票公益金农村贫困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各级给予相应的资金支持,帮助贫困残疾人改善住房条件。
  (五)文化、体育。
  丰富、活跃残疾人群众文化、体育生活,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和竞技体育,展示残疾人的才华,是激励残疾人自强不息的重要形式。
  任务指标
  --倡导、动员社会公共文化机构为残疾人提供服务,普遍、深入开展群众文化活动。
  --发展残疾人特殊艺术,培养优秀艺术人才。
  --落实国家《全民健身计划纲要》,组织残疾人广泛开展体育健身活动,增强残疾人体质。
  --组织参加国内外重大体育赛事,贯彻《奥运争光计划》,提高我省残疾人竞技运动水平。
  主要措施
  1.各地政府和文化、体育行政部门,要采取措施,鼓励、支持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对残疾人开放并提供便利服务,为残疾人参加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创造条件。公共图书馆和街道(镇)、社区与村图书阅览室要为残疾人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创造条件,开辟盲文及盲人有声读物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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