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黔府发〔2006〕30号)
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人民政府同意省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制定的《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贵州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八月二十九日
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
(2006年-2010年)
为推动我省残疾人事业发展,进一步改善全省残疾人状况,依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和《中国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制定《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纲要(2006年-2010年)》。
一、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执行情况和残疾人事业面临的任务
《贵州省残疾人事业“十五”计划纲要(2001-2005)》实施五年来,各地党委和政府关心残疾人、重视残疾人事业的发展,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各界大力支持,残疾人事业取得显著成绩:
(一)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更加和谐。现代文明社会的残疾人观日益深入人心,人道主义思想进一步弘扬;社会各界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扶残助残活动,助残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为满足残疾人基本生活需求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解决了大量实际困难;城市道路、建筑物和信息无障碍建设全面推进,为残疾人走出家门、共享社会物质文化成果和公共服务提供了便利,拓展了空间;新闻媒体积极宣传残疾人事业,进一步营造了关爱残疾人的舆论氛围;全社会依法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意识不断增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治环境进一步改善。
(二)为残疾人服务的综合能力明显增强。各地党委、政府和公共服务机构更加重视改善残疾人生活,积极为残疾人服务,不断为残疾人创造“平等·参与·共享”的条件。残疾人特殊教育学校达到40所,特殊教育班288个,残疾人职业培训机构26个,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86个,法律维权服务机构174个,各级残疾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不断加强,改善了为残疾人服务的条件。全省县级以上普遍建立健全了残疾人组织,乡(镇、街道)以下基层残疾人组织建设取得明显成绩,残疾人工作者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三)残疾人状况进一步改善。各地认真组织实施“视觉第一中国行动”、“长江新里程计划”等残疾人康复项目,许多残疾人得到了康复服务。五年来,共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34935例,训练聋儿2230例,4282名精神病患者得到治疗和康复服务,免费开展麻风畸残矫治手术982例,完成假肢装配2342例,完成肢体残疾人康复训练2809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500名,智力残疾儿童康复训练166名,低视力配镜2490例。
“十五”期间,全省共培训残疾人11.8万人,全省城镇就业残疾人数近5.3万人,农村就业残疾人66万人,从事按摩职业的盲人达1800余人;共扶持贫困残疾人36.7万人,其中25.4万人解决温饱。实施残疾人危房改造,帮助1337户农村贫困残疾人改造了危房,1700多人受益。
“十五”期间,全省特殊教育工作得到了较快发展,三类残疾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48%,通过实施各类扶残入学项目,共获项目款599.1万元,资助贫困残疾考生近4000人,有787名残疾学生进入高等院校,上线考生录取率由2001年的81%上升到2005年的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