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决定的意见

  (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把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建筑、公园和风景区旅游安全、特种设备、森林草场防火、学校危房、城市燃气安全等方面的安全专项整治,作为整顿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一项重要任务,坚持不懈地抓下去,使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行为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定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实现安全生产标准化,有效地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各地要加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的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健全完善、高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格局,保障整治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七)建立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要建立以县、乡(镇)为中心的生产安全应急救援体系,制定有针对性、操作性强、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落实人员,充分利用现有的应急救援资源,提高救援装备水平,建设具有快速反应能力的专业化救援队伍。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大型、综合性的应急救援演练。
  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明确机构和人员,备有应对各种突发事件的装备和救援物资。
  (八)加强安全生产科技和技术开发。加强科技教育同安全生产的结合,完善安全生产科技服务体系,加速安全生产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组织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中亟待解决的共性、关键性技术的科研攻关。加快安全生产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和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三、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九)依法加强和改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生产经营单位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要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全面负责。依照《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全面正确履行安全生产保障职责,依法落实安全生产保障措施。要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人员,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面落实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制度,保障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和事故隐患的及时整改,要对员工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做到持证上岗。
  (十)搞好安全生产技术培训。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培训体系,充分发挥社会各类培训机构的作用,加强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的监督管理,坚持培训考核分离原则,严格考核标准,提高培训质量。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