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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州市物价局关于荥阳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郑价费函〔2006〕82号)


荥阳市发改委:
  你委《关于荥阳市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公寓住宿费标准的请示》(荥发改[2006]68号)收悉。根据省发改委、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普通高中住宿费管理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4]1730号)精神,结合同等学校收费水平,同时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承受能力,经研究对该校学生宿舍楼收费标准批复如下:每生每年400元(含取暖、降温)。不得收取与住宿相关的其他费用。请你委做好《收费许可证》变更和学校收费公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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