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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
(渝府发〔2006〕128号)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创意产业是指源自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开发和运用,具有创造财富及就业潜力的产业。创意产业作为文化与经济全面融合的新兴产业正在迅速发展。为推动我市创意产业健康快速发展,增强创新力和综合竞争力,加快建设长江上游经济中心,特提出本意见。

  一、发展创意产业的意义

  (一)发展创意产业是增强城市竞争力,提升重庆形象,打造时尚之都的根本要求。创意产业与现代城市发展具有很强的兼容性和高度的互动性。重庆要参与新一轮城市竞争,建设学习型社会、创新型城市,增强综合实力和辐射带动力,建成长江上游经济中心,依靠的核心竞争力之一就是创意产业。

  (二)发展创意产业是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内在要求。创意产业是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吸纳就业能力强的绿色产业,发展创意产业可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走科学发展道路。

  二、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产业布局

  (三)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施“科教兴渝”、“人才强市”战略。立足我市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按照建设创新型城市的要求,以市场为导向,创意为核心,创新为动力,基地(园区)为载体,促进文化与经济的融合。在市、区两级政府的引导及推动下,努力消除影响创意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和制度性障碍,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充分发挥个人创意、技巧及才华,通过知识产权的开发、运用和保护,创造财富、增加就业,逐步形成重点突出、特色鲜明、链条完整、布局科学、效益显著的创意产业发展格局,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增强城市功能,提升重庆形象。

  (四)发展目标

  通过政策推动,逐步形成创意研发、创意产品生产、推广销售等环节完善的创意产业链。到2010年,实现“66503”的发展目标,即全市创意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市GDP的6%,形成6万人左右的就业规模,建成50个以上的市级创意产业基地(园区),其中具有全国性影响的基地(园区)3个,创造一批有重庆风格和国内外影响的创意品牌,培育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知名设计师,具备举办国内外创意产业大型活动的能力。到2020年,创意产业增加值约占全市GDP的10%左右,形成一大批具有影响力的创意产业基地,创意产业步入“文化长入经济,经济体现文化”相融互动的高级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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