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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金铜综合回收技术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金铜综合回收技术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湘卫函[2006]161号)


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卫生审查申请书》收悉。经研究,我厅原则同意由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湖南水口山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金铜综合回收技术改造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书》(报告编号:LYP-2006016)。该项目在生产过程存在一氧化碳、铅烟、铅尘、砷化氢、砷及其无机化合物、硫化氢、二硫化碳等高毒物品,为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要制订二氧化硫、硫化氢、砷化氢等中毒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健康监护,要完善职业病危害工作场所警示标识。该项目竣工试运行时应当按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完成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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