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卫生厅关于审核同意湖南华润鲤鱼江发电B厂二期(2×600MW)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的批复
(湘卫函[2006]160号)
华润电力湖南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审核申请书》收悉。我厅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及《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分类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标准和卫生部有关文件,组织省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评审组对湖南省劳动卫生职业病防治所编制的《湖南华润鲤鱼江发电B厂二期(2×600MW)扩建工程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LYP-2006008)进行了审核。我厅原则同意该报告书的内容和结论,准予你公司按设计方案施工。你公司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氨气、一氧化碳、氯气、肼和硫化氢等高毒物品,为严重职业病危害建设项目,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应当报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审查。你公司要严格落实氨储罐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措施,制订氨气泄漏事故设备处理、装置突发性停电处理和氨气中毒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要做好职业病防治专项经费预算工作,做好作业人员职业卫生宣传教育培训。按照
职业病防治法的要求,该项目在竣工前要完成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和竣工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