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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通知

  (四)加快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步伐,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坚持发展不动摇。“十一五”期间要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农村广播影视事业的发展步伐,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基本文化需求;继续抓紧实施“西新工程”,不断扩大广播电视覆盖范围;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快广播影视数字化建设;大力推进和繁荣广播影视精品节目创作,促进产业发展;继续实施“走出去工程”,扩大对外宣传力度。
  1.加快农村广播影视事业发展步伐,不断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的基本文化生活需要。进一步加大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实施力度,结合我区实际,采取综合有效的技术手段,基本完成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程”建设任务;继续做好“电视扶智工程”,为贫困地区农牧民群众赠送电视机和收音机,基本解决边远贫困地区农牧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让大部分农牧民群众都能收看到八套电视节目,收听到四套广播节目;积极推进县、乡、村广播影视垂直管理进程,建立健全一套以县为中心,乡为基础,符合中央要求、满足群众需要、贴近新疆实际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体系,保证广播电视的长期通、有效通;在满足广大农牧民群众基本收听广播、收看电视要求的同时,以“因地制宜”为原则,鼓励和支持各地广播电视部门利用有线、多路微波等多种技术手段不断扩大覆盖范围、提高覆盖效果,为农牧民群众提供质量更好、节目套数更多的广播电视服务,满足其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和资讯信息需求,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服务。
  2.继续抓紧实施“西新工程”建设,扩大广播电视覆盖范围。加强我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扩大广播电视节目覆盖范围,尤其是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的覆盖范围;加大对少数民族语言广播影视节目译制、制作工作力度,增加译制设备,提高地方少数民族语言广播电视节目的译制、制作能力;在一些人口众多、社情较为复杂的重点县(市),继续加强广播电视实验工程建设,提高防范“法轮功”等敌对势力非法攻击能力;加强边境口岸广播电视设施建设,扩大对周边国家的影响力。
  3.继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加快广播影视数字化工程。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媒体资源整合,科学合理分配资源,整合现有频道、频率资源,避免资源重复设置和浪费,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加快高新技术在全疆广播电视节目采集、制作、传送、播出及存储等方面的应用,逐步实现全疆广播电视节目采集、制作、播出数字化,节目传输、交换网络化;大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工程整体平移,继续实施有线广播电视传输网光缆化、宽带化和双向化改造,逐步实现从模拟到数字的整体转化,成为信息传输的主要渠道之一。争取到2010年,县以上城市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在主要城市建立兼顾固定、便携与移动接收用户的地面、卫星数字广播电视覆盖网;采用现代信息、互联网等先进技术,构建以广播电视覆盖网为基础的、满足多种新兴业务需求的下一代网络,推动“三网融合”,实现广播电视网升级换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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