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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3.发展壮大县级市和县城

  加强县级市和县城的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适当扩大城区规模,不断完善城镇功能。调整优化经济结构,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和特色经济,积极扩大与中心城市的经济联系,主动承接中心城市产业转移,自觉参与城市产业体系分工,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增强产业集聚能力和对农村经济的带动能力,带动县域经济迅速发展。继续支持省定26个城镇化重点县(市)和省定扩权县(市)发展,进一步扩大扩权县(市)管理权限,适时增加扩权县(市)数量。着力培育一批人口超过20万的中等城市。到2010年,巩义、项城、固始、潢川县(市)城(市)区人口达到30万以上;偃师、永城、邓州、禹州、灵宝、长葛、新郑、新密、辉县等县(市)达到20万以上,成为有较强综合经济实力的中等城市;其余各重点县(市)力争达到10至20万人。

  4.支持有产业支撑的中心镇加快发展

  各县(市)要结合当地实际,选择1至3个有产业支撑的中心镇,结合乡镇撤并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合理规划,重点建设,提高服务功能,力争到“十一五”末成为人口超过5万、辐射周边农区的服务中心。

  5.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

  在城镇化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经济社会发展较快、财政保障能力较强的鹤壁、济源和巩义、偃师、新郑、义马、舞钢等城市开展城乡一体化试点。搞好城乡一体化发展规划,全面深化各项改革,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建立一体化的土地流转制度、户籍制度、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工业化,推进农业现代化。大力发展农村公用事业,形成以统筹城乡产业发展、统筹社会事业发展、统筹基础设施建设、统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新格局。

  (二)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步伐

  创新发展机制,优化空间结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区域资源,完善城市功能,壮大优势产业,加速人口和产业集聚,提升中原城市群整体竞争力。“十一五”时期,在将中原城市群建成全国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能源基地和区域性现代服务业中心、科技创新中心方面取得新突破,生产总值占全省的比重超过62%,成为带动中原崛起的增长极。

  构建中原城市群核心区。发挥中原城市群的区位优势,推动郑汴、郑洛、郑新、郑许之间的空间和功能对接,优先推进郑汴一体化,初步形成以郑州市为中心,以京广、陇海复合交通轴线为依托,产业集聚和城镇密集的“十”字型核心区。

  优化产业布局,培育发展产业带。按照突出城市特色和优势产业、提高产业关联度的原则,以交通干线为纽带、城市为载体,整合区域内资源,优化产业布局。引导企业在中原城市群城际间进行联合、兼并、重组,通过产业基地化、集群化和园区化发展,培育郑汴洛、新郑漯、新焦济、洛平漯四大产业带,力争“十一五”末使中原城市群成为全国重要的产业基地之一。

  统筹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加快中原城市群交通运输网络体系建设,配合国家郑州至西安、郑州至北京、郑州至武汉铁路客运专线建设,争取早日开工郑州至徐州铁路客运专线,加快郑州综合交通枢纽站和沿线客运专线新客站建设,并结合郑州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巩固和提升中原城市群铁路枢纽地位。加快建成完善的高速公路网和城际快速公路通道。结合新郑国际机场的升级改造,拓展新的航空运输通道,大力开辟国际、国内航线,努力拓展航空货运业务,确立郑州在全国的航空枢纽地位。做好城际轻轨的前期工作,适时建设郑州城市轻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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