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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城镇化“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项改革不断深化,城镇化体制性障碍逐步消除。各市不断加大改革力度,加快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融资体制、市政公用行业和社会保障管理体制改革步伐,一批民营、外资及省外企业进入城市燃气、公交、供水、污水处理等领域;户籍改革步伐加快,城镇入户条件进一步放宽;城镇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初步形成了养老、失业、医疗等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实现了市级统筹;行政区划调整稳步推进,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

  我省城镇化水平在明显提高的同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一是城镇化总体水平较低,与工业化和经济发展不同步。目前全省城镇化率较全国平均水平仍低12.3个百分点,位居中部六省末位。全省非农产业的比重虽已超过80%,但城镇化率只有约30%,全省仍有近70%的农村人口,近60%的劳动力从事农业生产。二是城市规模偏小,辐射带动力不强。我省缺乏在全国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特大城市。全省38个城市中,人口超过100万的特大城市只有郑州、洛阳,省会郑州市刚刚突破300万人。不少城市尤其是大城市产业层次不高,综合竞争力较弱,对区域经济的支撑和带动作用不强。三是城镇规划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规划决策过程不够科学民主、随意性大,城镇规划没有严格实施,详细规划覆盖率低,规划实施管理粗放,缺乏公众监督,规划的综合协调作用不强,在精细化管理方面与先进省份差距不小。不少城市管理观念落后,重建设、轻管理,重形式、轻内涵,建设项目决策草率,缺乏科学性、前瞻性,“拆了建、建了拆”现象比较普遍。一些地方片面追求城市规模,忽视功能的完善和品位的提高。四是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滞后,脏、乱、差现象在一些地方还较突出。城市近期建设重点不突出、布局零碎,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分散,没有形成良好的城市环境。市政公用行业市场化改革进展不平衡,一些地方行业垄断、投融资渠道单一等问题仍较突出。五是城镇化体制机制性障碍仍待破除。一些地方对加快城镇化进程的改革措施落实不够,改革还停留在一般口号上。进城务工农民的入户门槛依然较高,特别是关系就业、就医、就学、社会保障等领域的改革还不配套,外来务工人员很难融入城市。这些问题不同程度地制约了城镇化持续、快速、健康发展,需要逐步加以解决。

  二、“十一五”时期我省城镇化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力实现中原崛起的关键时期,也是加快城镇化发展的关键时期。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将更为重要,我省城镇化将拥有更为宽松的体制和政策环境。国家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将促使东部产业加速向中西部转移,从而有利于我省进一步扩大开放,发挥比较优势,实现跨越式发展。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在政策、资金和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将支持中部地区发展,为我省发挥资源优势、加速城镇化进程提供了难得的机遇。国家将中原城市群确定为重点发展区域所提供的新的契机和支持,有利于这一区域加快发展,从而带动全省城镇化进程。

  2005年底,我省人均生产总值已突破1000美元,城镇化率已超过30%,消费结构升级加快,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工业化加速发展,经济发展的内生机制逐步形成。同时,全省上下高度重视城镇化工作,《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省城镇化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豫发〔2005〕25号)将提供有力的政策保障。我省城镇化加快发展的条件已经成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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