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若干意见的通知
(豫政办〔2006〕55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省国土资源厅、发展改革委《关于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若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关于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若干意见
铝土矿是我省重要的战略资源,对我省优势产业的发展起着重要支撑作用。截至2005年年底,我省累计查明铝土矿资源储量7.64亿吨,保有资源储量6.43亿吨。根据预测,2010年以后我省每年消耗铝土矿资源将达4000万吨,供需矛盾十分突出。2004年以来,我省深入开展铝土矿资源整合工作,有效提高了开发利用水平。但从目前看,一些地方无证开采、以采代探、乱采滥挖铝土矿的现象时有发生,采富弃贫、浪费资源的现象仍然存在,开采回采率低、环境污染、生态恶化、安全生产状况差等问题还比较突出。
为切实加强政府对铝土矿资源的管理,进一步提高铝土矿资源的保障程度和利用效率,促进我省铝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河南省煤炭铝土矿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04〕41号)精神,现就优化配置我省铝土矿资源提出如下意见。
一、优化配置铝土矿资源的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提高资源综合利用水平,淘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破坏资源和生态环境的铝土矿企业,保护矿山地质环境和生态环境。
2.坚持扶优扶强和集约高效的原则。推动铝土矿资源向生产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经济效益好、资源利用率高的省氧化铝重点企业集中,提高产业集中度,努力提高我省铝工业的竞争力。
3.坚持市场运作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市场运作和政府调控相结合的铝土矿资源配置机制,加强政府对铝土矿资源的宏观调控和监督管理,按照市场经济规则协调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4.坚持依法行政的原则。依法整顿铝土矿开发秩序,打击各类违法勘查开采活动,推进企业兼并重组,规范探矿权、采矿权审批,优化铝土矿资源配置,加强对铝土矿勘查开采企业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