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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做好我省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八)完善地震群测群防网络。我省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各级人民政府要重视完善和巩固地震宏观异常网、灾情上报网、防震减灾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为主要内容的“三网一员”建设,根据每年全省震情短临跟踪方案,优化“三网一员”地震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布局。利用当前先进的科技手段提高群测群防网络的现代化水平,因地制宜地开展各类宏观异常观察和研究工作,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工作在地震短临预报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地震宏观异常和灾情上报制度,定期对“三网”人员进行检查、培训,并及时将更换人员进行注册、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应建立稳定的群测群防经费渠道,制定“三网”人员岗位津贴及通讯补贴发放标准,对“三网”人员提供必要的岗位津贴及通讯补贴,以稳定群测群防队伍。

  (九)强化城市地震安全工作。我省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抗震设防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并将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当地基本建设管理审批程序,确保建设工程的抗震能力。省内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工程和生命线工程等必须依法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把抗震设防要求作为建设项目可行性论证、工程设计和施工审批的必备内容。新建、扩建、改建的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含城乡居民住房)必须按当地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进行抗震设防。

  在城市的规划、建设和改造中将抗震设防贯穿始终,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保障城市供水、供电、供气等生命线工程的地震安全。各级地震工作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协调领导下,2015年前完成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县级以上城市震害预测、地震小区划和大中城市地震活动断层探测与地震危险性评价工作,为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提供依据。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编制国土利用和城乡规划时,应当依据地震活断层探测与安全性评价结果,结合当地地震构造环境,进行地震危险性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编制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依据之一。各级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应参与本行政区域内国土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的编制工作。各级建设、地震部门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开展城市建筑物抗震性能鉴定和普查,2010年前完成县级以上城市的建筑物抗震性能普查任务。各级建设部门负责做好城市建筑物的抗震加固和城市改造管理工作。

  (十)推进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我省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各级建设、地震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农村建房抗震管理,制定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建设规划,将抗震设防要求纳入农村建房审批管理之中,研究、开发和推广科学合理、经济实用的农村民居住宅图集和施工技术指南,组织农村建筑工匠技术培训,建好农村防震抗震技术服务网络。各级政府要完善扶持政策,在移民搬迁、扶贫等项目中实施农村民居示范工程,引导农民建设安全住房,以带动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工程的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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