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依法确定我省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
(五)在积极推进我省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能力提升的同时,依据《
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按照2006-2020年全国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结合我省地震地质构造、历史地震背景和经济发展布局,提出我省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2006~2020年)意见。在此基础上,制定推进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指导未来一段较长时间内地震监测预报、震害防御、应急救助等防震减灾各项工作,促进国家和省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工作协调发展,为我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国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持续稳定提供保障。
四、进一步提高我省国家级重点监视防御区防震减灾能力
(六)加强地震监测台网建设。完善我省现有各级、各类地震监测台网;建设GPS连续监测系统;建设关中深井综合地震观测;建设数字强震台网观测系统。通过增加台网密度、建设新的地震观测技术系统、优化台网布局等措施,全面提升我省特别是关中东部国家级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能力,使我省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并能在5分钟内完成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三要素的速报。
(七)完善震情会商制度。我省国家级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内各级地震行政管理部门,要克服麻痹大意思想,牢固树立“震情第一”观念,在地震大形势预测的基础上,根据中国地震局的短临跟踪工作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制订年度的震情短临跟踪方案,有重点、有针对性、科学有效地强化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做好地震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及时捕捉、上报、处理各类地震异常信息。确保各类地震监测仪器设备正常运转和地震信息及时、有效的传递,进一步完善震情会商制度,做好周、月、半年、年度和三年震情会商以及震后紧急会商、重要时段的加密会商工作。开展关中地区中强地震机理研究和数字化地震资料应用研究,积极探索地震预测的新思路和新方法。坚持专家预测、地震部门把关和政府应急管理风险决策相结合,逐步提高我省地震预测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力争做出具有一定减灾实效的短临地震预报。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重大活动期间的防震对策,保障重大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