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消防火灾等行业和领域开展事故隐患普查,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登记建档,建立重大事故隐患评估、分级、治理、跟踪监督和动态管理数据库。以涉及公共安全、社会影响严重的事故隐患为整治重点,制定年度重大事故隐患治理计划,明确隐患整改措施、期限和责任,落实治理费用,加大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力度。
(八)完善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管理体系
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协调机制和重大事项通报机制,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落实监督管理责任。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以控制伤亡事故为主向全面做好职业安全健康工作转变。加快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监督检查队伍建设,健全机构,充实人员,落实经费,配备必要的专业监督和检查装备。加快省级作业场所职业危害检测中心建设。开展职业危害普查登记,建立全省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申报系统。加强对矿山、建材、冶金、化工、轻工、纺织等职业危害较严重行业的监督检查,加大职业危害事故处理力度,推动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实施。
(九)加快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建立涵盖全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专网平台系统。建立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与市、县级机构间的内网平台,逐步实现与省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联网。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政府网站为门户,建立和整合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网站的公共资源管理平台。
加强省安全生产信息调度中心建设,提升全省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的功能。逐步完善矿山、危险化学品等基本信息库、事故统计分析数据库、安全生产专家库等数据库建设。建立生产经营单位基本信息、重大危险源地理信息、危险化学品管理、安全生产行政监管等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安全生产信息体系。
(十)强化安全生产培训
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等多层次的安全培训,重点抓好职前培训和岗位培训。加强对各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人员的培训,提高安全生产综合执法能力。强化矿山、危险化学品、建筑等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培训工作,严格持证上岗,使持证率达到100%。推动地方煤矿“五职”矿长完成安全生产专业技术学历教育。强化对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安全培训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加快省劳动保护检测检验宣传教育中心和煤矿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建设,规范各级培训机构,逐步建立由学校专业教育、职业教育、企业教育和社会化宣传教育构成的全方位安全生产培训和宣传教育体系,实现安全生产培训教育的规范化、制度化和社会化。
(十一)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
在全省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电力等重点行业和领域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推进安全生产工作从事后查处向强化基础转变,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由企业自主负责组织实施,企业生产各环节、各岗位要建立严格的安全质量责任制,做到规范化和标准化,并在体制、机制和投入等方面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各级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制定各行业的安全质量标准,并开展必要的考核,及时总结和推广经验,推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扎实有效、深入持久开展。
(十二)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
完善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联合工作机制,针对关键问题和薄弱环节,打好煤矿瓦斯治理和整顿关闭两个攻坚战,规范矿山开发秩序,深化危险化学品、道路交通运输、民用爆破器材和烟花爆竹、人员密集场所等方面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坚持整顿和规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转变,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采取强有力的措施,严厉打击违法、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坚决依法取缔和关闭非法的和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专项整治工作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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